当看到周围的信息铺天盖地都是倒闭和结业的信息时,我天真地以为我们会是幸运了的那一个。三年前是这样想,天道酬勤,直到最近,看到财务提供给我的冷冰冰的亏损数据,我确定我们实在是坚持不住了,再不止损,后果会非常严重。
我打算用周末时间好好想想结业这件事的,现在的大数据的确是厉害,居然推送一条建议小老板尽快将亏损业务关停的短视频给我。这是一位我几乎不怎么关注的博主,他说也都是千万人都讲过的内容。1年前也有同事劝我关停,我选择了再坚持看看,没有真正将这个建议放在心上,因为我觉得自己还能再拼搏再坚持。但是这一刻,我如被电击,我觉醒了,清醒了。
我叫了两位同事来家沟通我的决定,有些细节还要他们帮忙出出主意。在如此的现实面前,我做出医疗事业部结业的决定,他们也并无二话。只是对于已经投入的部分,还在想是否可以保留。老实讲,我也舍不得曾经的投入。三年不成兵,磨合了三年团队是真的像个样子了。但是,现在根本看不到明确的项目能支撑我们盈利,好多项目不是在打样就是起步阶段,根本没有稳定的现金流进来,而每月固定的人工、房租、设备等,就像一个巨大的无底洞,无情地吞噬着现金。
可能医疗与客户的交易,能转让给集团另外子公司凯路精密的就协商转移,不能转移的只能放弃了。我想最应该保留就是业务骨干,医疗事业部不能营业了,但是集团其它事业部还是有更合适他们的岗位。我和两位同事做了每个人的分析,拟定了一个基本的转岗方案。我亲自给每位同事去了电话,宣布了我的决定,同时说明了另外事业部的岗位需求,真诚地邀请他们能接受工作调动。谈的不错,这是我自己当时的感觉。当时,我心很安慰,真的觉得我没有白为他们考虑。
周一早上,我要出国一周,特意在早上给大家发了一份正式的结果通知邮件。HR通知我,其中两人不同意转岗,要让我们以无过错解聘员工为条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。HR还说他们态度坚决,没有商量余地。那还能怎样?只能按协商解除这个方向进行了。最后的协商结果是N+代通知金,我心很痛:企业已经亏损3年,X百万都支付了工资。现在早已是入不敷出,还要拿钱出来赔偿。谁能理解呢?
痛苦归痛苦,事还得结。一些交接的工作也要进行,最起码不能让客户因为我们结业而遭受影响。我给一位负责品管的同事发去信息,请他去给XX同事交接工作。谁知他回复我,没有签署赔偿协议就不交接......我说HR不是已经和你谈过了,今天她没有在公司,只要回来就可以签署了。他说,我担心她说话不算话,本来我是计划在医疗事业部好好做下去,现在一切都被公司结业打乱了......我说,公司结业也同样损失巨大,3年时间的投入全部打了水漂,没有人故意这样呀。他说,员工是弱势群体,我就是要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......我一听到他说员工是弱势群体,我的脑子嗡的一下就炸了:员工是弱势群体吗?你看看现在有多少小微企业主,债台高筑,借高利贷在维持企业运转,又有多少老板苦在企业关也关不起,倒也没有“资格”倒的状态?你们举着劳动法,说员工是弱势群体,难道企业主就不是弱势群体吗?他说,劳动法又不是针对你一家企业的.......我只是很冷静地争取自己的利益.......说实话,这几句话一听,我失态了。我说,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?你忘了公司出钱给你外出培训?提供各种机会让你成长和学习,难道这些在你眼里什么都不是?他说,你别打感情牌了,都是成年人,你看我平时工作多么冷静......说完这些还劝我别激动.......说实话,写下这些对话,我不是记恨他,而是今后提醒自己看看人性到底是什么。
事后我也觉得自己失态了,没有必要和他争论这些。毕竟立场不同,没有对与错。只是我心中觉得委屈的很,平时公司各种福利、奖励,在公司现金流再紧张的情况下,也是要求HR和财务要优先保障。员工有一点技能或经验不足,都想尽办法培训和教育。员工稍微取得一点成就,公司也尽可能地进行鼓励和表扬。自认为自己对待在职同事,各个方面都尽心尽力了。好几位同事,因为工作能力不足或是有意摆烂让公司辞退,我们也基本上做到了按劳动法处理。借钱也在支付赔偿,心中就一个念头,谁让自己选择了创业呢?好多次都想全部推掉算了,但是一看到客户的询价和订单,感觉又能活下去了。只是,今天第一次体会到的却是:经营企业是件好下贱的工作!真的是我的个人修为不足吧!
屋漏偏逢连夜雨!这是我对现今国内劳动法的无奈评价!它没有起到公平的原则,过度地保护了员工这一方的权利。就简单的例子:员工自己要离职,提前1个月通知企业后,同意与不同意,到期就能走,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而企业方提前1个月通知员工,要有N种理由,并且支付N+1的赔偿金。就算是员工不胜任岗位,要调岗也不是件容易的事,因为他可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,你也奈何不了。或者员工上班摸鱼,你还得有充分的证据。试问有几件小微企业有这个侦查能力?
说来说去,也是自己能力不足。人家几千几万的企业怎么没有这些问题呢?为小企业主说句公道话,如果没有象毛细血管般的小微企业,那来什么大企业的活路?这样的法律如果不修改,这样的营商环境如果不能改善,谁还敢招聘员工?谁还愿意招聘员工?扩大生产?呜呼!